市区新街道宜适当冠以外地地名

by shp 2/10/2008 1:00:00 AM

     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城市和国际大都会城市,在对新街道冠名时,宜适当冠以外地地名。说明如下:
一、冠以四川各县市地名,特别是诸如“广安”、“仪陇”、“乐至”等特具老一辈革命家纪念性地名;著名百万人口大县如“三台”、“仁寿”、“安岳”、“达县“等;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区县如“阿坝”、“康定”“西昌”,以及联合国地名研究机构正式命名为“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”的阆中、富顺、泸县等地名。地名被作为民族文化遗产将受到保护而不容随意变更。另外,还有反映四川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一些地名,如青城山、峨眉山、剑门关、三峡、九寨沟、黄龙等。其中,该地驻成都办事处所在街名,宜根据情况相应更动。
      名前后,考虑到街头景观特色的营造,可预留一定空间,然后与该县联系,邀请该县对其自行设计打造。
      二、适当考虑冠以全国乃至世界各国及城市的部分地名,并相应作街头景观特色的营造。特别是诸多与四川、成都结成友好省市,在成都设立领事馆的国家县、市地名。
      这样,既是对城市街景特色的强化,又是对该县市地方文化形象的展示和知名度的扩大宣传。该县市的人来到成都,会怀着极大兴趣“到此一游”,甚至成为该县市人办事、聚会、联络的地方,从而再现成都作为中国最大移民城市,历史上各省、市、县会馆林立的多元文化景观。
      以上举措,不但体现了成都作为省会城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地位、国际大都会的国际影响力,和成都开放、包容的城市精神,还形成为内地城市一大特色,也是成都对全世界的友好表示,是架设通向世界各国的友谊桥梁。
世界各地的“唐人街”,是各国人民耳熟能详的中国地名;上世纪20年代前,上海作为当时远东第一大国际城市,出现很多国内市县地名,其中就有“成都路”、“四川北(南)路”等,沿用至今。这一经验值得我市、区民政局借鉴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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